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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南通市民主党派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7-19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

 

市各党派处室:
《南通市民主党派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》已经审议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南通市民主党派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
 
中国民主同盟南通市委员会    中国民主建国会南通市委员会
中国民主促进会南通市委员会   中国农工民主党南通市委员会
中国致公党南通市委员会     九三学社南通市委员会
 
2017428
 
 
南通市民主党派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
 
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,强化社会监督,建立透明预算制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2017年省以下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苏预财【201689号)、市财政局《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通财预【201624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本部门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         基本原则
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,依法主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。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、真实准确、积极稳妥、分级负责的原则。
二、         公开主体
民主党派机关本级为预决算信息公开主体。
三、公开内容
(一)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。本部门制定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。
(二)部门概况。包括:部门职责、机构设置、编制现状、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等情况。
(三)部门预算表。包括:部门收支预算总表、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(按功能分类到项级)、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(按经济分类到款级)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表、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、“三公”经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支出预算表、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。
(四)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。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、机关运行经费、“三公”经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等预算安排情况,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。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,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;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;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应就项目用途、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。
(五)名词解释。对部门预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。
四、公开方式和要求
(一)公开格式
根据市财政局统一规定执行。
(二)公开方式
以本级政府、财政和本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,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。
(三)公开时间
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、决算及报表,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。
五、其他事项。
(一)稳妥应对社会舆论。密切跟踪预算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,注重收集社会各界需求,围绕预算信息公开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,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释疑解惑,主动引导舆论,为预算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(二)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。涉及依申请公开事项,严格按照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依法受理,对申请内容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,按照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,严密工作流程,以规范的格式进行答复。
六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